08月12日,中国足协发布本期裁判评议,涉及中甲联赛第18轮两场比赛的三个判例。石家庄功夫与陕西联合一役,陕西联合25号曹康染红,以及陕西联合7号禁区倒地未获点球,均经VAR介入后维持原判。延边龙鼎对阵深圳青年人,延边龙鼎20号送点判罚同样获得评议组认可。

曹康严重犯规被逐,评议组多数成员支持红牌
中甲第18轮,石家庄功夫VS陕西联合。第64分钟,裁判员判罚陕西联合25号曹康对石家庄功夫10号队员严重犯规,出示红牌。VAR介入后,裁判员在场回看,维持红牌决定。
陕西联合申诉意见认为本方25号并非严重犯规,不应出示红牌。评议组多数成员认为,石家庄功夫10号扣球变向后,曹康伸脚无触球可能,争抢时使用鞋钉部位接触对方膝关节附近,危及对方安全。裁判员观察位置好,评议组支持红牌决定。VAR介入错误。

陕西联合7号禁区倒地,评议组一致认定不犯规
同场比赛第90+9分钟,陕西联合7号在对方罚球区内与石家庄功夫39号争抢后倒地。裁判员未判罚犯规。经VAR介入(点球事件),裁判员在场回看后维持原判。
陕西联合申诉认为对方39号犯规应判点球。评议组一致认为,石家庄功夫39号左脚先到达位置,获得领先身位并正常摆腿试图踢球。陕西联合7号左腿进入对方摆腿路线且未触球,造成双方接触。石家庄功夫39号不构成犯规。裁判员最终决定正确。VAR介入错误。

延边龙鼎禁区内犯规送点,沟通配合受批评
中甲第18轮,延边龙鼎可喜安VS深圳青年人。第29分钟,裁判员判罚延边龙鼎20号对深圳青年人28号犯规,犯规地点在罚球区内,判罚球点球。后经与助理裁判员、第四官员沟通,维持点球决定。
延边龙鼎申诉认为裁判员沟通不当,不应判点。评议组一致认为,从现有视频看,延边龙鼎20号犯规时与对方队员接触点在罚球区内,点球判罚正确。同时指出,助理裁判员与第四官员观察角度均无绝对说服力,裁判员最终判罚正确,但裁判组沟通配合表现不佳。